校(院)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各部门: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发挥优秀学生干部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挺膺担当、奋发作为,贡献青春力量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,拟开展2023-2024学年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申报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奖励办法
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评选分为两类:
1.个人类。我校(院)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,共计56名,奖金为500元/人,其中团属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推荐(限10名),研究生院团委、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研究生院推荐(限2名),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推荐(限2名)。
2.机构(部门)类。我校第二十一届团委、学生会各机构(部门),共计10个,奖金为800元/机构(部门)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(个人类)
评选对象:
2023-2024学年在校(院)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(正部及以上),且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。
评选要求:
1.思想政治素质高,道德品质好,遵纪守法。
2.学习成绩优良,无考试不及格科目。
3.工作能力突出,敢于担当,乐于奉献,在团委及学校重大活动中率先垂范,主动承担重要任务,发挥重要作用。
(二)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(机构、部门类)
1.每学期定期组织召开机构(部门)会议,并具备良好考勤情况的机构(部门)。
2.原则上根据自身特点具备了一定基础的工作制度,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的机构(部门)。
3.积极参与、配合和承办校团委、学生会开展的各类工作,表现突出,成绩良好。
4.加强对机构(部门)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,无意识形态与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学生本人、机构(部门)负责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2.校(院)评审小组对个人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校评审小组对机构(部门)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候选人、候选机构(部门)名单。
3.校评审小组对个人类、机构(部门)类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。
4.校团委进行终审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5.公示获奖名单,公示期为三天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个人类申报表(附件1)
2.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机构(部门)类申报表(附件2)
3.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个人类申报汇总表(附件3)
4.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机构(部门)类申报汇总表(附件4)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。学生本人、机构(部门)负责人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填写报名表进行申报。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学校将撤销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参评资格。
2.严肃纪律,严格把关。校(院)评审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参与学校“洋光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评选,按照要求填写汇总表,按申报个人实际情况排序。
3.选树典型,营造氛围。校(院)团委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树立对优秀学生干部的表率意识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、努力成才、全面发展。
六、材料收集
申报材料(含电子版)于6月13日(周四)18:00前报送至青年之家109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电子邮箱:hnkdtw@hnust.edu.cn
联系人:赵老师 田同学
联系方式:0731-58290010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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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6